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沛祺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0月8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沛祺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18321089722;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花园路66弄1号嘉和国际大厦西楼2505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