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0日裁定受理上海瀛发石油机械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17日指定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瀛发石油机械厂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937071147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504)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