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4日裁定受理微斯祺(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28日指定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微斯祺(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13391171730;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长峰中心8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2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4日裁定受理微斯祺(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28日指定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微斯祺(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13391171730;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长峰中心8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