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日裁定受理丞菡(上海)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9日指定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丞菡(上海)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孔姝予;联系电话:18952516660;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11号)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日裁定受理丞菡(上海)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9日指定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丞菡(上海)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孔姝予;联系电话:18952516660;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11号)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