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0日裁定受理南汇航头加油站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4日指定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南汇航头加油站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孔姝予;联系电话:19901795747;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11号)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0日裁定受理南汇航头加油站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4日指定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南汇航头加油站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孔姝予;联系电话:19901795747;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11号)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