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思恪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15日指定上海思恪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思恪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晓东;联系电话:13917981111;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2日
上海市第三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思恪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15日指定上海思恪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思恪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晓东;联系电话:13917981111;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