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24日裁定受理飞和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9月4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飞和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马文亮;联系电话:18616826419;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11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