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4日裁定受理杉杉医疗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8月21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江苏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杉杉医疗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伽淇;联系电话:19858180265;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