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20日裁定受理上海有仙则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8月28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有仙则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8955201925;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一座15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1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20日裁定受理上海有仙则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8月28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有仙则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8955201925;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一座15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