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8日裁定受理亚细亚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8月25日指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亚细亚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潘灵翼;联系电话:1822171618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