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广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29日指定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广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夏可钰律师;联系电话:18296951553;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368号)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