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睿之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7日指定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睿之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刘思琪;联系电话:1391689352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1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睿之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7日指定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睿之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刘思琪;联系电话:1391689352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