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花轩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8日指定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花轩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长越;联系电话:1391662704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7楼ABCD座)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1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花轩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8日指定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花轩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长越;联系电话:1391662704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7楼ABCD座)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