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9日裁定受理上海方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15日指定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方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乐音果;联系电话:13671753858;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68号汉盛律师大厦5020)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0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9日裁定受理上海方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15日指定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方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乐音果;联系电话:13671753858;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68号汉盛律师大厦5020)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