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青浦埃里华金属构件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7月7日指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青浦埃里华金属构件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6601726560;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0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青浦埃里华金属构件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7月7日指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青浦埃里华金属构件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6601726560;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