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5日裁定受理上海建电销售中心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8日指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建电销售中心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魏霁月;联系电话:1851216482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13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30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5日裁定受理上海建电销售中心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8日指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建电销售中心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魏霁月;联系电话:1851216482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13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