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4日裁定受理微笑主义心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12日指定微笑主义心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微笑主义心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林律师;联系电话:13611907278;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2座33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