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5日裁定受理上海雁强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12日指定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雁强物流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天纯;联系电话:1893034107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7楼ABCD座)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6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5日裁定受理上海雁强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12日指定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雁强物流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天纯;联系电话:1893034107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7楼ABCD座)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