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0日裁定受理国动利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29日指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国动利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志鹏;联系电话:18321880776;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国际律师大厦)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20日裁定受理国动利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29日指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国动利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志鹏;联系电话:18321880776;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国际律师大厦)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