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0日裁定受理赛赫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6月10日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临时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赛赫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临时管理人(联系人:贾梓扬;联系电话:15650100805;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