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8日裁定受理上海凌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18日指定上海同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凌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韩雪;联系电话:15921072960;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010号2804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9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8日裁定受理上海凌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18日指定上海同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凌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韩雪;联系电话:15921072960;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010号2804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