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7日裁定受理上海华中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26日指定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华中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杨帅律师;联系电话:1911719019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9号上海银行大厦1205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8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7日裁定受理上海华中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26日指定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华中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杨帅律师;联系电话:1911719019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9号上海银行大厦1205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