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0日裁定受理上海北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5日指定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北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陈鹏洲;联系电话:1333182196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4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0日裁定受理上海北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5日指定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北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陈鹏洲;联系电话:1333182196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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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