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30日裁定受理中能源工程集团(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6日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中能源工程集团(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文源;联系电话:18616795930;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1504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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