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1日裁定受理全食祥兴记(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全食祥兴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4日指定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全食祥兴记(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全食祥兴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孙旭慧;联系电话:62095093、15317860869;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46号通用大厦1803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