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11日裁定受理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5月11日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临时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临时管理人(联系人:孙钟浩;联系电话:18021027410;联系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26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