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7日裁定受理上海新囊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4月13日指定上海新囊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新囊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杨洁;联系电话:13564003305;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1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