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7日裁定受理上海物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23日指定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物垣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袁政伟;联系电话:13585693754;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11号旺旺大厦12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