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4日裁定受理上海旭营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9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旭营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15618823979;联系地址: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11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6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4日裁定受理上海旭营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9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旭营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15618823979;联系地址: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11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