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6日裁定受理上海骆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20日指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骆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潘灵翼;联系电话:021-63872000 1822171618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