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6日裁定受理洪犇(上海)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17日指定上海中元信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洪犇(上海)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雅;联系电话:17621414267;联系地址:杨浦区国定东路233号绿地能源大厦15楼1510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6日裁定受理洪犇(上海)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17日指定上海中元信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洪犇(上海)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雅;联系电话:17621414267;联系地址:杨浦区国定东路233号绿地能源大厦15楼1510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