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7日裁定受理耦合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25日指定耦合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耦合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奕兵;联系电话:1531717684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中心大厦15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7日裁定受理耦合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25日指定耦合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耦合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奕兵;联系电话:1531717684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中心大厦15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