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8日裁定受理上海山三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20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山三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璐、朱海婷;联系电话:021-20511872、1861298279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