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5日裁定受理海富隆风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29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海富隆风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王元祺;联系电话:021-2328170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业务三部)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5日裁定受理海富隆风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29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海富隆风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王元祺;联系电话:021-2328170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业务三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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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