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日裁定受理中扶建设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6日指定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中扶建设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陈伟能律师;联系电话:13621860395;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288号太平洋新天地T2大厦7-8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