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4日裁定受理上海瑰颜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27日指定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瑰颜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吴懿;联系电话:13501961883;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五芳斋大厦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6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4日裁定受理上海瑰颜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27日指定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瑰颜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吴懿;联系电话:13501961883;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五芳斋大厦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