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6日裁定受理上海洁士宝日化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9日指定方俊(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洁士宝日化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周思涵;联系电话:17621251783;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8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