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12日裁定受理中纺国际货运上海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26日指定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中纺国际货运上海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玉东;联系电话:18019311737;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8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