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7日裁定受理上海育生堂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3日指定上海育生堂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育生堂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冯苏颖;联系电话:1376182757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61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9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7日裁定受理上海育生堂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3日指定上海育生堂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育生堂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冯苏颖;联系电话:1376182757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61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