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26日裁定受理上海合福汇餐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26日指定上海合福汇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合福汇餐饮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汤阳;联系电话:13564287385;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四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9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26日裁定受理上海合福汇餐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26日指定上海合福汇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合福汇餐饮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汤阳;联系电话:13564287385;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四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