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2日裁定受理东方美谷企业集团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10日指定上海九威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东方美谷企业集团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1-61076702;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816号C座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6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2日裁定受理东方美谷企业集团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10日指定上海九威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东方美谷企业集团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1-61076702;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816号C座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