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9日裁定受理上海鎏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21日指定上海鎏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鎏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金恒名;联系电话:18117145265;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B座11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