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5日裁定受理上海胜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26日指定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胜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金浩澜;联系电话:021-54035228-835;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16楼(光大律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