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通林轻化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30日指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通林轻化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张博文;联系电话:18801912090;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13层13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7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通林轻化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30日指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通林轻化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张博文;联系电话:18801912090;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K11大厦13层13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