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1日裁定受理上海深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27日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深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许乐;联系电话:17275205734、17274634609;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3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1日裁定受理上海深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27日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深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许乐;联系电话:17275205734、17274634609;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