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3日裁定受理上海一洽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6日指定上海众尊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一洽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021-55058833、1377699761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19楼1902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