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6日裁定受理上海海坚塑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28日指定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海坚塑料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徐皪珺、廖浩文;联系电话:13817975653、17511612660;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楼808)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0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6日裁定受理上海海坚塑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28日指定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海坚塑料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徐皪珺、廖浩文;联系电话:13817975653、17511612660;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8楼808)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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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