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上海磐辉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30日指定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磐辉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滕玫瑰;联系电话:18817317386;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园秀路28弄莘庄中心3号楼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