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7日裁定受理上海滨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30日指定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滨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13301934566;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