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3日裁定受理上海朝阳兽药厂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30日指定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朝阳兽药厂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张从轩;联系电话:13122176979;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华敏翰尊国际广场14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9日